上門討債是可以的但是要有度
時間:2023-08-05 來源:要賬公司瀏覽次數:348
上門討債是可以的但是要有度
一、上門討債,可能涉嫌侵占他人住宅
我國《憲法》3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刑法第245條第1款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上門討債,可能造成非法拘禁
這種也是比較常見的,討債就討債,非要擾亂別人的生活,不讓欠款人出去,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這種如果是達到了一定的時間的,那就是屬于非法拘禁罪了。我國《憲法》第3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刑法》第238條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三、上門討債,可能造成故意傷害他人
這也是比較常見的討債行為,上門本身去要債的,但是對方態度惡劣。債主氣不過糾集一隊人,去打欠款人,最后造成雙方的人員傷亡的,都是可能得。
因此,上門要債是可以的,但是暴力、毆打等方式討債不可取,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因此,公民應在法律容許的范圍內,采取合法、合理的正當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