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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合伙的無線連帶責任
時間:2023-08-05 來源:要賬公司瀏覽次數:335
個人合伙的無線連帶責任有幾個表現
(1)合伙人的連帶責任隨合伙債務的產生而產生,隨其消滅而消滅。合伙人僅就其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合伙人的連帶責任是一種對外責任。在合伙內部,仍然按照投資比例或協議約定確定債務的承擔。因此如果一個合伙人超過自己應當承擔的部分對外承擔了債務,有權就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部分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3)除法律另有規定以外,這種連帶責任不以當事人之間有無約定為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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