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如有以下幾種情況可構成詐騙
時間:2023-07-15 來源:要賬公司瀏覽次數:337
欠款人如有以下幾種情況可構成詐騙
1、借款人與出借人在借貸前的關系
一般借貸關系都發生在關系不錯、互有往來的親友之間,借貸通常建立在互相信賴的基礎上。而以借貸為名的詐騙往往會發生在雙方雖然曾經認識,由于離別多年素未往來,信任基礎就非常薄弱,有的甚至是萍水相逢,借款人通過假名字、假地址等等進行詐騙,騙取對方信任,在得到借款后便逃之夭夭。
2、借款的原因
一般的借貸關系中,借款人確實遇到了困難,一時無力解決,才向他人借款。以貸款為名義的詐騙采用編造遇到困難,博取他人同情和信任的形式進行借款。
我們不能認為只要出借人有欺騙的行為就一定會構成詐騙罪,比如借款人為了成功借款編造的短期之內就能還款的事實而到期不能歸還,但借款人并沒有逃避債務,努力爭取還款的不能被認為是刑事上的詐騙。
3、借款人不能歸還的原因
一般的民間借貸不能歸還的原因有可能是遇到了借款人意志以外的因素,比如天災人禍導致的到期無法還款,而以借款為名義的詐騙行為表現為借款人在得到款項后大肆揮霍、攜款潛逃或者進行賭博吸毒等非法活動。
4、借款人的態度
借款人的態度指的是借款人對不能按期歸還的態度,民間借貸案件中借用人會積極爭取按期還款,即使不能按期還款,借用人也表現出十足的誠意,不會逃避,想盡辦法去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