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時應該認清的幾個形勢
時間:2023-07-06 來源:要賬公司瀏覽次數:340
借錢時應該認清的幾個形勢
1、法院受理要先有合同
之前民間借貸很多是在親朋好友之間進行,所以大家也比較隨意,借錢也不簽合同,或者隨便搞個借條。現在最高法院告訴你,將來你們如果發生了糾紛,要上法庭,法院受理是有條件的,那就是當時必須要簽訂過正式合同,明確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有了合同法院才受理糾紛。
2、涉及刑事犯罪的法院不受理
在民間借貸中,往往伴隨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非法經營等犯罪行為,這就已經不是簡單的民間借貸糾紛了,法院管不著。同時法院也會把此類案件交給公安或檢察機關來管。所以大家在簽合同之前,最好對借款人的身份、真實性進行判斷。
3、要看清合同是否有效
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只要涉及以下一點就能生效:
(1)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2)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者通過網絡貸款平臺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
(3)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4、P2P平臺擔責與否有說法
P2P平臺僅提供媒介服務,出了問題后,投資人和借款人要求其承擔擔保責任,人民法院不會支持。但是P2P平臺明確表示其將會提供擔保,出了問題后,出借人要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會支持。所以,投資人投資網貸時要看清楚平臺是否擔責,否則利益受損后將無法維權。如果平臺公開承諾提供本息擔保,記得一定要截屏!
5、擔心借款人無法還款可約定其他資產抵債
在借款時,你先看看這個借款人有沒有什么值錢的資產,比方說房子、車子、奢侈品等等。在你們簽訂借款合同的時候,同時再簽另外一個合同,大概內容就是如果將來他還不了錢,你就可以拿他的這些值錢的東西來抵債,法院也可支持你。
6、企業之間的借貸不必偷偷摸摸了
之前,企業與企業之間相互借錢是不被法律認可的,現在最高法院認可了企業之間的借款行為,但是也是有規定的,不能天天借,最后發展成企業不搞別的生產經營了,專門搞借貸生意,這是不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