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追債公司:債務人死亡后,配偶如何償還債務
時間:2025-06-24 來源:要賬公司瀏覽次數:31
一、債務人死亡后,配偶如何償還債務 北京追債公司
關于債務人去世后其配偶應否承擔責任這一問題,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并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首先,對于那些屬于夫妻倆共同簽署或得到婚后另一半事后追認認可的債務,以及丈夫/妻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內以其個人名義為滿足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負擔的債務,這些都可被視為夫妻共同債務,其配偶有義務承擔連帶償債責任。北京追債公司
然而,若該筆債務并非出自上述共同意愿,而是由婚內存續中的一方在未超出家庭日
常消費需求的前提下以個人名義獨自承擔的債權,則不能算作夫妻共同債務范疇,其配偶無需承擔連帶償債責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如此,在債務人過世后,其合法繼承人在遺產范圍內仍須承擔起清償此等債務的責任和義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債務人死亡債務會繼承嗎 北京追債公司
當債務人離世之后,他的負債并非會自動承繼。
然而,倘若該債務人的合法繼承人成功繼承到其資產的話,那么這些繼承人就必須要在他們所繼承的那部分遺產數額之內,承擔起這位過世債務人生前所背負的這部分欠債。
依據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的明確規定,繼承人僅需以他們所獲得的遺產實際價值為上限,去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以及債務。對于超出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若繼承人愿意主動償還,則不受此限制。而如果繼承人選擇放棄繼承,那么他們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便無需再承擔任何清償責任。因此,在債務人離世之后,如何處理其所遺留下來的債務問題,需要根據具體的繼承狀況以及遺產價值進行詳細的分析與判斷。北京追債公司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應當依法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的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關于債務人去世后其配偶應否承擔責任這一問題,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并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首先,對于那些屬于夫妻倆共同簽署或得到婚后另一半事后追認認可的債務,以及丈夫/妻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內以其個人名義為滿足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負擔的債務,這些都可被視為夫妻
共同債務,其配偶有義務承擔連帶償債責任。北京追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