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要賬公司:婚內夫妻債務父母需要還嗎
時間:2025-06-23 來源:要賬公司瀏覽次數:3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1。這意味著,只要夫妻雙方仍然維持婚姻關系,他們就有義務共同承擔和償還因共同生活或共同經營所產生的債務。北京要賬公司
夫妻共同債務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8: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9: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10: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父母的法律責任
根據《民法典》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但這并不意味著父母需要承擔子女的婚內夫妻債務。子女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個人行為產生的法律后果應由其本人承擔。北京要賬公司